【招2020】汝州市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3 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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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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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详细说明


【招2020】汝州市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
招标条件
本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0000.00元,招标人为汝州市水利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汝河汝州段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合格的财务报告);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公司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各页面截图如有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响应人须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相关栏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7响应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响应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由响应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响应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半年以来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随时可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0000分到2020年11月13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08时3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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