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020】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3 16: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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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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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详细说明


【招2020】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招标条件
本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8.74020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包含东门景观绿化、曲桥寻芳游园入口景观绿化、怡馨亭景观绿化及三个化粪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树木园三处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及化粪池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机构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含)以上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3.3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00时00分到2020年11月1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赵 琳   吴 工
联系人电话:165 1777 5551 
联系人邮箱:zqsd555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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