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纶水泥电缆管/石棉水泥电缆保护管/维纶水泥管供应

更新时间: 2024-05-15 16:08:01
品牌: 维纶水泥电缆管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河北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45
 
资料
  • 沧州中宇维纶管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先生(先生)    
  • 邮件2261648780@qq.com
  • 电话0317-7197669
  • 手机 18233733888
  • 地区河北
  •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工业区
详细说明

维纶水泥电缆管/石棉水泥电缆保护管/维纶水泥管 维纶水泥电缆管 http://www.weilunguan.com/

维纶水泥电缆管是我公司消化吸收国内先进水平,采用电扩孔等先进工艺,以高强无污染的维纶纤维作为盘材,加入高强高摩维尼纶、植物纤维等原料,用高标号水泥为主要原料,通过抄取卷制而成的新一代增强纤维水泥电缆管,维纶管具有强度高(管体抗折荷载、外压荷载10000-30000N)、耐碱腐蚀、耐高温(1500℃以上不变质)散热好(热系数∠1.0)、敷设系数为0.96,载流量大、不导磁、单芯电缆,不产生涡流、内壁光滑、摩擦系数∠0.30、易切割加工等优点。维纶管敷设地下后,湿润泥土使管体的硬化过程继续进行,维纶管管体强度随之增加,使用寿命可达100年。
维纶管研制成功后,经国家混凝土水泥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量检测、天津电力科学研究院流量检测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通过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岛等地电力建设部门的使用获得用户一致好评,成为电力部门产品
维纶管产品适用范围:
A类维纶管适用于混凝土包封敷设。
B类维纶管适用于人行道和绿化带等非机动车道直埋敷设,也适用于有重载车辆通过的机动车道混凝土包封敷设。 
G类维纶管适用于有重载车辆通过路段(包括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的直埋敷设。
维纶管规格: 
类别 公称直径 内径D 壁厚 长度L 电缆管车削面 接头 D1 L1 D2 壁厚 L2
A类维纶管 100 100 10.5 3,4 117 45 126 16 150 125 125 11.5 145 151 150 150 12 170 181 18 175 175 195 208 200 200 13 222 235 
B类维纶管 100 100 14 124 135 16 125 125 149 159 150 150 174 181 18 175 175 199 208 200 200 15 226 235 
C类维纶管 100 100 16 128 135 16 125 125 153 159 150 150 17 180 185 18 175 175 18 207 216 200 200 19 234 240 22
维纶水泥电缆管 http://www.7c7s.com/产品:石棉水泥电缆保护管|维纶水泥管|植物纤维水泥管|海泡石纤维水泥管|海泡石电缆管|植物纤维增强水泥管|石棉水泥管|维纶管|海泡石水泥电缆保护管|海泡石纤维水泥电缆管|纤维水泥管|石棉水泥电缆管|纤维水泥电缆管|海泡石电缆保护管|海泡石管|




力促电缆排管生产组织发展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2011年,民进沧州市委深入沧县、肃宁、河间等县市及有关部门就农村合作组织建设进行了深入,发现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呈现出合作形式多样化、兴办力量多元化、经营服务社会化、组建运作合作化和组织类型处于初级化等现状,目前存在着发展不够平衡、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组织带动作用不够明显、组织管理体制不够顺畅、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等主要问题。为此,民进沧州市委提案建议我市有关政府部门提高认识,把加快发展电缆排管组织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正确把握原则,为电缆排管组织规范发展提供保障;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电缆排管组织健康发展;突出重点,引导和推动电缆排管组织规范发展;理顺管理分工,进一步发挥有关部门在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为电缆排管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加强领导,为电缆排管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这份提案受到市农牧局的高度重视,把合作社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指导工作,为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具体措施是: (一)抓好宣传服务。大力宣传法律政策,普及合作社知识,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分类指导。对产业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示范社,通过政策引导、项目、重点帮扶等措施,推进实现运作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品安全化,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一定产业和群众基础的合作社,要鼓励引导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合作加工、合作购销,提高经营能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产业特色明显的地方,要选好带头人,积极上门辅导,尽快发展成合作社。 (三)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给了农民更多的宽松的办社条件,因此,几年来,办社热情高,数量大,但规范的合作社所占比重较低。我市连续三年来,提出“在发展中规范”的工作思路,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组织开展了示范社建设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今后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2012年各级合作社辅导员依法重点指导示范社完善章程,积极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切实发挥“三会”功能,建立健全完善的成员账户、盈余分配、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记录、档案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把财政补助、项目、监督、登记等政策与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示范社规范化程度再上一个层次。 (四)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政府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利用多种形式为合作社培养经营管理人才,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合作社开展对社员及带动农户的技术培训。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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