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血液分离系统等设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9 11:11:27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34
 
资料
详细说明
招标编号:0811-DSITC202190 招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招标编号: 0811-DSITC202190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已自筹一笔资金,用于血液分离系统等设备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

2、受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第1包:血液分离系统               壹套(包件预算:人民币59万)
第2包:视功能               壹套(包件预算:人民币85万)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4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斧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所投包件预算2%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20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4: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并于2020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4:00在上海市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  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标准: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证》或《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证》或者《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上(1)-(4)项所提供资料需加斧章(在投标文件目录中需标明具体页码)并逐页小签,提供不全者,将导致废标。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13011885531
邮箱  :toubiaobu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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