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网架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

更新时间: 2024-05-18 21: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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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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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详细说明


招标-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网架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   2021-01-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211号/卫发改发[2017]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
2.2建设规模:
1×5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炉+1×12MW汽轮机+1×12MW发电机组及配套环保及公用设施,渗滤液处理规模:1×200td。
2.3计划工期:
项目总工期395日历天,本钢结构工程工期14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7月30日
2.4招标范围:
网架及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范围为主厂房(卸料大厅、垃圾仓、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等组成),高架桥钢结构、飞灰暂存间,主厂房彩钢板外墙面,彩钢板墙面上的窗(包含门窗框等细部节点处理)及造型饰面,建筑外墙的彩钢瓦及保温板不在此范围,属于业主外立面装修范围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边界条件:
施工电源:乙方负责项目建设用电的搭接(从高低压配电箱引入),施工用电搭接费用以及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全部用电费由乙方承担。
施工用水:从指定点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
施工排水:由乙方负责,按环保要求执行。
临建设施:现场办公、生活临建由甲方统一规划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 质,5年内具有至少2个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的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1日17时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1日09时。
6.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09时。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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