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二期集电线路

更新时间: 2024-05-18 2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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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投标〕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二期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工程项目公告

吉林   2021-01-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二期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ZBXTH-ZBPJ-GK001(2)
受 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二期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
1.2、〔投标〕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二期集电线路及箱变安装工程。
1.3、项目概况: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是国家重点示范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西北部,距离长岭县城约10km。场址范围:东123°42'~124°0 ′,北纬44°14'~44°22 ′。风电场场址面积约108 平方公里。本规划风场西南侧紧邻S106 省道,在风场内有X114 县道通过,对外交通条件十分便利。风电场场区内地势平坦无起伏,海拔高度在158.00m~187.0m 之间。
根据该区域地形条件、施工条件、场址区域风资源条件等,本风电场装机容为2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为1500kW 风力发电机组,59台单机容为3000kW 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工程将建设220kV 升压站一座。升压站终出线1回220kV线路送出至220kV北岭线(北正风电场—220kV长岭变电站)T接点,并将220kV北岭线改接到龙凤500kV变电站。
1.4、实施地点: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西北部。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承担下列工程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招标人采购的除外)、到货卸车、验收﹑二次运输﹑保管﹑部分基础件和构件的制作﹑安装﹑调试﹑试验(包含甲供材料、设备)、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孔洞的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1)土石方及基础工程
土石方及基础工程包括:高低压电缆线路沟槽、箱变基础、杆塔基础的开挖、基础施工、接地等;电缆分接箱基础、箱变基础的制作施工。
(2)施工便道、走廊清理
A施工临时便道规划、修筑、占地等全部自行考虑;
B电缆线路廊道树木、植被的砍除、清理等。
(3)架空线路及电缆线路敷设安装工程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装工程包括:59台箱变风机低压电缆直埋线路、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及电缆敷设及接线,其中:
①、35kV架空线路路径长度共60.04km, 其中双回路29.94km,单回路30.1km。
②、C、D、E、F、G、H共计六回路35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共计约3.2km
③、A、B两回路35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共计约2.755km
④、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电缆线路直埋及穿管长度20650m(电缆长度10*35米*59台=20650m)。
(4)箱变、电缆分接箱施工安装、调试
全场59台箱变安装、交接试验及调试,38号风机处、B01号风机处2台电缆分接箱拆除,高压电缆接入箱变。
注:38号风机、B01号风机为A回路3000kW风机,串接至一期1500kW风机中部,一期建设时,此处建设为电缆分接箱,二期建设时替换为箱变分接。
(5)光缆安装工程
光缆线路(集电线路光缆、箱变至风机光缆)的敷设和接续(含光纤熔接),光缆线路穿管暗埋ADSS光缆线路、光缆与光纤配线柜(ODF)、光纤配线盒的接续、测试(含光纤熔接)。
投标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光缆线路技术指标的测试。
(6)上述各设备的基础埋件、埋管等附属设施,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实施的安装。
(7)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8)上述设备(包括甲供设备)、材料等在施工场区内的二次运输、装卸、保管直至设备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除招标人供应的35kV电缆(不包含附件)、1kV电缆(不含附件)、箱式变压器以外,本标段全部其他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其中35kV电缆附件请依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及短名单进行采购,并按甲方要求由电缆附件厂家实施现场的电缆终端的制作工作(电缆附件采购清单详见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电缆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详见合同模板附件18)。
(9)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设备开箱检查及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见检验测试。
(10)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由其它承包商完成并与本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
(11)安装、调试中需要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工具等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2)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
(13)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征占地、解决民扰、阻工、补偿款发放等全部协调工作,招标人只负责将补偿款至各乡镇;
(14)项目并网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等;
(15)以上工程量以招标图纸及清单为准。
质量目标:
(1)总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验收。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质量验收标准,《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要求;《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评价标准》Q/GW 3ZD-ZK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现场“标准。符合招标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2)分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事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为100%;隐蔽工程验收合格率。
工程建设项目按《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的要求建设。《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评价标准》Q/GW 3ZD-ZK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现场“标准。
符合招标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等各级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率大于97%,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现场重复发生率小于10%。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规范、齐全、准确,移交及时,并通过各类档案验收合格率。
不发生质量事件/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事故处理及时率、上报率。一类障碍发生率≤1起/5万千瓦*年,故障及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
各在建项目实施“质量工艺标准化”的符合率达到80%以上。
2.2、工期要求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3、现场踏勘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2、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作出的推论和误判应自行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和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 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行政管理机 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 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b) 财务状况良好,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 在近三年内(以准入评价当年计算)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d) 具有行业必要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e) 必须至少具有国家有关单元颁发的以下资 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 质。
f) 具有相关电压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提供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g) 至少具有 3 个 48MW 及以上规模风电场的相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线路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h).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工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i).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费不退,多汇不退。
6、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9:3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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