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韶关市妇幼院新生儿和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9 19:09:59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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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告▲韶关市妇幼院新生儿和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韶关市妇幼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8.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0059GZ
项目名称:韶关市妇幼院新生儿和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580,000.00元
高限价(如有):¥3,58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韶关市妇幼院新生儿和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
1 高端新生儿培养箱 1台 45.00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2 高端新生儿抢救辐射台 2台 40.00
3 振幅整合脑电图 1台 50.00
4 无创血液动力学监测仪 1台 40.00
5 普通新生儿抢救辐射台 3台 15.00
6 非接触式眼压计 1个 13.00
7 放散状冲击波治疗仪 1台 65.00
8 经颅磁刺激仪 1台 55.00
9 智能蜡疗系统 1套 16.00
10 智能主被动康复机 2台 19.00
合计 358.00
注:(1)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4、其他: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基本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账户的,须另附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产品有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证》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05日起至2020年1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 招标文件购买注意事项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凭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斧章);
②、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正反面复印件并加斧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正反面复印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关于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财政部 发展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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