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用具、百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02 12:23:25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37
 
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用具、百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用具、百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用具、百货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某单位用具、百货采购项目;
2.2供货期、交货地点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在指定地点完成送货及相关工作(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2.3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4货物需求:规格、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
3.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人必须符合: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标人或标人的法定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1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法定休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先领取保密协议,加盖公章后。再持保密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原件、提供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原件、被委托人复印件及原件,以上均加盖公章,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不退。
6.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1:00(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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