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柳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24 04:06:54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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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2020年度▲柳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柳河县中医院
资金来源: 其他
柳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标。
柳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6月 24 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LJL-FWZB20057
项目名称:柳河县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以实际供货为准
服务地点:柳河县中医院
采购需求: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期满中标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无合作意向者,如无违约或药品退货,医院一月内退还保证金,付清余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标人所产品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省2019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
3、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标人为经营企业或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4、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5、标人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阻断传播,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将以下要求的相关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电子版,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理机构邮箱,并同时联系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3.2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标人为经营企业或理公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4)信誉良好承诺书(5)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理人的(法定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表人和法定表人明书)。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0年6月 24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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