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5 13:50:43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22
 
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招标中〗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公告
招标人: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条件
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租赁项目已获批准,人为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本项目经批准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符合要求的竞商人参加本次。请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认真阅读公告及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XNZB2020-0112-0051ZB)。
2.2项目媒体形式、项目地点及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媒体面积(m2) 项目所在地
底价 备注
1 春城路铁路桥广告媒体 128㎡x2 昆明官渡区春城路铁路跨线桥上 70万/年 媒体资源及其他以文件为准
2.3经营业态:经营业态为广告媒体租赁,面积以场地交付时双方确认的面积为准。该广告牌无广告照明电源设备进行交付。方不组织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参加,即视为对广告牌租赁的位置、现状等已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
2.4租赁期限:方将与中商单位签订为期 3 年的《铁路广告媒体租赁合同》。
注:合同签订三年,年底价为70万元,与原合同持平,第二年的租赁费在年中商价基础上递增2%,第三年租赁费在第二年租赁费基础上递增2%。
2.5付款原则: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租赁费用,若合作方在合同签订后未按期全额媒体租赁费,方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中商单位执行的项目且不得损坏。
2.6.件划分:本次按序号共划分为1个件。
三、特别说明:(请仔细阅读)
3.1本次项目合同签订需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清费用。
3.2本次件仅限于广告发布,广告发布需符合铁路相关部门规定。
3.3中商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方签订《铁路桥广告媒体租赁合同》,双方按签订的广告合同履行责任权利;如中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铁路桥广告媒体租赁合同》,因中商人违约,则竞商保证金归方所有,并由方将参加报名名单报上级列入黑名单。缴纳的竞商保证金,方昆明铁路传媒有限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退还到参加单位原账户。
3.4经营期内产生的维护费用或间接费用等由中商人全部承担。
3.5参加的竞商单位,均视为对一切广告牌现状及所有合同条款认可。
3.6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位置在昆明站进站咽喉处,安全作业等级高,高铁列车行驶该处速度快,为保障铁路生产运输的安全性,要求参加竞商单位要有临近既有线路作业经验,劳动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在以往与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部门合作过程中无安全记录,与部门有过二年以上的合作关系,并取得方开具的履约证明。
3.7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更换和撤除需要向方提前15天进行审报,未经审批私自换画被发现的,一次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1万元整,私自上桥或线路更换、撤除广告画面,铁路抓现行拘捕,产生拘留或经济损失由中商单位自行承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8根据安保要求,中商单位需对春城路跨线桥广告媒体安装设备,负责提供日常铁路桥信给方,跨线桥广告媒体发生的行驶车辆撞损,费用由中商单位。设备使用期间产生的电费、费用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中商单位。
3.9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增容广告牌照明设施为原中商单位向地方供电局申请和-资建设,原合同到期后,供电合同也随之到期,该广告媒体无照明设备。
3.10申请及搭建广告牌照明设备,中商人自行协调相关地方供电局申请负荷安装变压器及广告照明设备。
3.11方需经第三方公司公司进行的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所产生的理费由中商方费用。
3.12报名成功后,主动放弃项目的公司,五年内不得再次参与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桥广告媒体项目。
3.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的公司,并接受《铁路广告媒体租赁合同》所有条款(附件)。
4.2竞商人须具有完成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含广告媒体经营相关业务内容,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4.3春城路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位置在昆明站进站咽喉处,安全作业等级高,高铁列车行驶该处速度快,为保障铁路生产运输的安全性,要求参加单位要有临近既有线路作业经验、劳动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在以往与铁路跨线桥广告媒体部门合作过程中无安全记录,与部门有过二年以上的合作关系,并取得方开具的履约证明。
4.4竞商人须接受本项目的底价、付款条件、费用条件。
4.5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4.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竞商要求
5.1竞商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未缴纳竞商保证金者不具备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金额¥700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5.2中商主体:合同签订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必须是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六、文件的获取
6.1文件的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5日至2020年06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商人需派法定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文件。
①法定表人明书(原件);②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复印件(原件备查);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法定表人到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6.2文件每份售价¥400.00元/份(大写:肆佰元整),不退。
七、竞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05日10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商文件,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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