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示〗国-家总局广州市局广东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专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4 19:42:45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21
 
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新公示〗国-家总局广州市局广东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专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国-家总局广州市局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国-家总局广州市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总局广州市局广东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专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C500FG02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总局广州市局广东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专线项目
三、采购预算:480万元,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解决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后,纳税人使用UKey开具过程中遇到的技术咨询问题,做好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推广、运行期间各项纳税服务保障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五、标供应商资格:
1.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标。
六、符合资格的标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7日期间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 9:30
八、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 9:30
九、本次招标的标保证金金额为93027元。请留意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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