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示〗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5 01:10:1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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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新公示〗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人:湘潭金都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119万元
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委托理编号:LAD(2020)050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标人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
2、委托理编号:LAD(2020)0502
3、招标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整 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 1项 1198278.74元
4、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整 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 湖南食用菌产业园5G智慧农业展示中心建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含的所有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执行。
3. 责任期:两年。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工。
2.项目现场:湖南食用菌产业园;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至合同总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合同总额的65%,余款经相关结算部门审核后3个月内至合同总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付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标人资质要求:
1、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
2.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
2.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单位名称的应与标人名称一致;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接受标供应商法定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三、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固定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表人及被授权人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明复印件,固定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以及组织机构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本邀请通知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全部有效证明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清晰可辨;
6、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7、如其他组织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法定表人、被授权委托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注: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格式及内容将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盖章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逾期及非法定授权表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2日
2、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3、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兹定于2020年6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表人或其委托理人持法定表人授权书及授权表居民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标将被拒绝。
七、其它内容
各标供应商不得采取、为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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