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研究院法人变更流程_公司转让

更新时间: 2024-05-17 22:41:32
品牌: 公司注册转让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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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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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与博奥生物集团在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国家中医智能装备研究院,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程京院士工作站”共建、精准中医药联合研究项目等方面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


北京中医、医学中医药研究院;农业科学研究院、农业技术研究院;智能技术、智能科技等等技术研究现在都已经停办,如果现在想要一个研究院,只能购买之前下来的。

现公司有资源可供转让,仅列出朝阳区,其他地区可联系我:

朝阳 个人独资 北京****中医研究院

朝阳 个人独资 北京**堂中医研究院

朝阳 个人独资 北京**堂医学研究院

朝阳 个人独资 北京****中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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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中医研究院流程以及材料:

1.准备新的法人身份Z扫描件

2.资本的确定(是否更改)

3.经营范围介绍:(中医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

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4.股东法人监事财务人员信息

5.变更时间 3周左右

多年来,协会认真履行办会宗旨,紧紧围绕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局,聚焦促进民间中医药发展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此时,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民间中医药作为中医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使命光荣,又责任重大。并强调指出,新一届理事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方向,办实立会之本,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间中医药姓民间”的鲜明导向和办会原则,努力为民间中医药工作者服务、为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服务、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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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整理:外资企业基本条件 外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就现在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企业,那么,关于 外资 企业 基本条件 是什么您都知道吗?接下来, 小编就以北京为例,和大家聊一聊吧。

  外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就现在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中国设立企业,那么,关于外资企业基本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吗?接下来,小编就以北京为例,和大家聊一聊吧。

  一、有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

  在申请登记前,应先到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投资人选择名称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名称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或文字:

  (1)外国国家(地区)名称、组织名称;

  (2)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番号;

  (3)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文字;

  (5)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为降低重名的几率,建议选择3或4个以上汉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名称有效期为自名称核准之日起6个月,请关注届满日期,可在届满日期前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一次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只能延期一次,如延期后再次届满仍未登记,您应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二、有符合要求的股东

  成立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中方投资者应为合法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依法经商务部门批准,中国公民可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成立外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为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且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资格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请参照《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相关内容及北京市局网站了解具体要求。

  三、有符合要求的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四、有符合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股东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部门提供章程参考格式服务,可到各大厅领取参考格式范本,或北京市局网站获取。

  五、有符合要求的企业住所

  您所选择的住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企业的使用用途一致。

  六、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应首先取得商务部门的批复和许可文件。如果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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