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办事处治安联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7 19:26:1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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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新公告〗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治安联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资金额:83万元
受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治安联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升级项目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GZ2020F070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治安联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升级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8008元
四、 采购数量: 其他服务 1
五、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用途: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事处治安联防可视化调度系统升级项目
2. 采购数量:1项
3. -高限价:838008元,419004/年,一年一付。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六、 备注: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七、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明。若以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磋商,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
5)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信用记录)。
3.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组磋商或者未划分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线上购买,不退。
八、 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7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不退。
九、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14:30
十、 磋商时间:2020年7月20日14 :30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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