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标〉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8 11:06:41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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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新招标〉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346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给水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给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
2.3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湘潭名生置业有限公司恒大书香门第二期给水工程项目,本次实施部分为供水管道、闸门、水表、加压设备安装,括沟槽开挖、回填、井室砌筑等。工程总造价约350万元。
工程量括:DN15远传智能水表1047个。以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中所有内容。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8 其它:本工程项目部分管材及管件、水表、阀门、加压设备等统一由招标方提供。中标单位必须完全按照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标。
3.6根据潭公管【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标人作废标处理。
4.评标法
本项目评标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5.标保证金
5.1、标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5.2、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3、标人必须以企业基本帐户或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标保证金。
5.4、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20年 7 月 9 日~2020年 7 月 15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由法定表人或其授权表人持法定表人明或法人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和U盘购买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不退。标报名时缴纳。
7.标文件的递交
7.1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7月 29 日 10点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标文件,或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标。否则,标无效。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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