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9 12:16:56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40
 
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中心小学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中心小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PZB-2020070702
三、项目预算金额:自筹资金 30万元/年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中心小学委托经营项目采购,由中标供应商自主经营和管理,根据营养膳食需要,向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餐饮服务。学校对其服务质量、饭菜质量和、安全操作等进行监督,饭菜依据成本分析合理定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质量要求:符合《河南省中小学学校标准化食堂创建标准》等相关现行标准要求;
4.3服务期限: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服务期限多不超过6年;
4.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必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6.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者承诺函);
6.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或者承诺函);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具有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所标采购需求。
6.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法定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标);
6.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商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时间: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
8.2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持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九、标截止时间(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1时间:2020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标文件的开启时间:
10.1时间:2020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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