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食堂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9 12:40:09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浏览次数: 48
 
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食堂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1717万元
(招标编号: GDCFCG-GDGZ-2020009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食堂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人民币1717.135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用餐人数(约):1500人,教职工: 91 人,物业人员:15人,合计1606人。服务期间用餐人数以实际为准,并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周期内有相应的用餐人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1: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1:食堂承 )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有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4日9时00分到2020年7月10日17时30分(工作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1)现场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不退。2)、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各1份,纸质招标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招标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人,需提供:
a) 经人如是法定表人,需提供法定表人证明书及法定表人复印件;
b) 经人如是标人授权表,需提供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表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标时须放入标文件中。
(2)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标人的标。
四、 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14时30分
六、 其他
1. 项目类型:货物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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