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妇幼中心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更新时间: 2024-05-20 19:25:49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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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中浩建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涛(先生)  
  • 电话13260170282
  • 手机 1326017028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廊坊市妇幼中心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妇幼中心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已由廊坊市妇幼中心以HBRD-202006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妇幼中心,建设资来自自筹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廊坊市妇幼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购内容: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廊坊市妇幼中心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经过考核一年一签。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2招标范围:2020年职工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餐饮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能承担民事责任(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投标单位须具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项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期限为本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四项信用查询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中“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如果投标人被列入所查四项信用查询记录中,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如有处罚决定则须提供处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30至2020-07-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报名须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不齐或无效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2009: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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