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6 1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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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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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示』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人:临江市气象局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155万元
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FYZBDL-JL20-11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已由临江市发展和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20】4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江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招标人为临江市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空制氢业务用房及配套附设施,占地面积25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7.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临江市基本气象站制氢室及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临江市新市街道站前村一社;
2.5 工 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7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共计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财政-资,已落实;
2.8招标控制价:155.5918万元。
3.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3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和【吉建(2018)27号】文件要求)
3.4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3.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标;
①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行为记录名单的标人参与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以上截图须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④提供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能够查询的企业且无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管[2019]82号等文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标均无效;
3.9招标过程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单位名称与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标;
3.10本工程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原件,且每个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注:以上实行电子证书的,原件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3日至2020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人须持下列相关材料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资料;
5.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信证明)
6. 项目经理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函,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网查截图;
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提供网查截图并加盖公章;
8.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标;
①不接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行为记录名单的标人参与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②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以上截图须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④提供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能够查询的企业且无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
(9)法定表人理标的须提供《法定表人证书》、法定表人及本单位缴纳法定表人的社保证明;委派授权理人理标的须提供授权理人、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的法定表人和授权理人社保证明;
(10)提供2019年后连续十二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11)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实行电子证书的,原件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500元,不退。
5.标文件的递交
5.1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1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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