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南部码头和岩心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更新时间: 2024-05-05 19: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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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公告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南部码头和岩心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南部码头和岩心库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发展和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来自财政资,招标人为广州海洋地质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南部码头和岩心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南沙港区南沙作业(龙岛)围垦区北部,北侧为凫洲水道和南沙洲岛,西侧为龙岛东北部陆域坑塘和龙南水道,东侧为伶仃洋,南侧为陆域坑塘和中船修造船基地。
工程规模:本工程拟建设码头岸线总长1000m,其中泊位总长700m,建成1个4万吨级高桩梁板钻采船泊位、1个钻探保障船泊位以及3个船泊位,并建设引桥、港池、船舶调度指挥通讯及远程中心、车间、仓库等陆域码头配设施,陆域码头配建设总面积11809m2本项目的地基处理总面积约14.1万m2本工程拟建岩心库总建筑面积15619㎡,包含岩心检测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8366㎡常温岩心库一座,建筑面积2895.48㎡冷藏岩心库一座,建筑面积3075.49㎡建设深海移动实验室堆场、海上岩心存储装置堆放场、变电所、制冷机房等配设施。岩心库采用自动立体仓储系统。冷藏岩心库4608个货位,可存放434km岩心常温岩心库5520个货位,可存放样品2700吨。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设计成果文件。
2、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项目须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南部码头和岩心库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责任期修复及保修任务,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南部码头部分和岩心库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内容包括南部码头的水工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堆场工程、地基处理、堤防修复及加固、生产与辅助性工程、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暖通工程、信息及通信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等岩心库的堆场道路工程、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自动控制工程、暖通工程、通信工程等。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南部码头部分
水工建筑工程、道路与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与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含绿化)、部分控制工程、暖通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临时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岩心库部分
道路与堆场工程、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给水消防工程、排水工程、环保工程(含绿化)、部分自动控制工程、暖通工程、通信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以上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航标及通航维护等费用、包海事船维护警戒等费用等。
(3)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报批、报建工作。
(4)本项目在设计及施工阶段,均要求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信息技术,提交相关BIM成果文件,并对模型中各专业进行碰撞检测分析,形成碰撞检测报告,提交优化后的BIM模型,以提升设计和施工效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预算编制时不单独列计,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及)。
(5)本项目涉及的检测及监测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资质应以下条件:
需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高桩梁板码头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非本项目前期工作(指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及其审查)的服务机构。
3.4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水工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经过投标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换。(注: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职称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水工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注:应附职称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3.6设计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具备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注:应附资格证、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只接受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少于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3.8本次招标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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