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2020年英德市国-家森林公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7 21:33:36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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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招标中✔2020年英德市国-家森林公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人:英德市林业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资金额:88万元
2020年英德市国-家森林公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受英德市林业局的委托,对“2020年英德市国-家森林公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BCS-QYYD202006140
二、项目名称:2020年英德市国-家森林公园宣传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888229.21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捌万捌仟贰佰贰拾玖元贰角壹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完工期
1 宣传牌采购及安装 1批
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六、合格的供应商: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或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含有效期内的查验法和专用章等);如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
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 提供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纳税项目(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
4.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供应商必须提供2018或2019年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0年3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入支出表。】复印件;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信用中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须一并放入标文件内。(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组响应。(提供《承诺函》)
9. 按规定在采购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公司参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期间(每天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理机构(并提交下述第1项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理报名手续及购买磋商(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若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无法查询结果的其他组织则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3.法定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法定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复印件(正反面,需原件核对)(法定表人亲自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需原件核对)。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不退。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30日14时30分至2020年6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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