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5-18 16:44:13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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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招标中✔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受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前来标: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二、项目编号:GXCXZB-(2020)-007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宁明县各乡镇的农贸市场大多为铁棚加预制板结构的简易建筑,建筑年龄在15-40年之间,部分建筑物结构已老化。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由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作为管理机构,为了繁荣市场,发展经济,服务宁明县广大人民群众,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拟引资,对宁明县乡镇农贸市场进行改造。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宁明县各乡镇。
2.2项目主要内容
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拟引资对宁明县老旧乡镇农贸市场进行现化升级改造,打造一个涵盖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新商业体,实现农超对接。由中标单位全资对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对一部分农贸市场简易建筑进行推倒、规划重建,一部分农贸市场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重新规划调整市场的行业布局,改造后的农贸市场一楼用于安置原摊贩租户及乙方仓储的空间,二楼用于经营商超。
农贸市场由中标人全资建设,产权于招标人。中标人须全资对需改造的农贸市场按照双方协定的方案,组织完成农贸市场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入使用前的工作;项目运营期,中标人要根据合同约定、社-会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需求打造并经营好二楼的综合超市。
3、合作方式
3.1项目回报机制:农贸市场建设期,中标单位须全资对需改造的农贸市场按照双方协定的方案完成市场的改造工作。建设完成后,对于推倒重建的农贸市场,合同期内一楼收益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分成,分配方式见详见合同条款;对于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一楼返还招标人管理及运营;二楼场地在合作期内中标单位可免租使用,合同期后全部返还宁明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3.2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30 年,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算起。
五、合格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经营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商业管理及销售的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备相应的管理、经营能力。
3、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复印件(原件核查);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退。
七、标保证金:
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标无效。
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提交,并于2020年07月08日18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钞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标保证金。
八、标截止时间:
1.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
2.标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止,逾期不予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7月09日09时30分开标。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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